枣庄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卓见成效,国省控断面水体优良比例连续四年保持100%
2024-12-19 17:36 海报新闻
(一)督查并举、同频共振压责任。市总河长共签发10期市总河长令,将“生态河湖”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市级河湖长12名、县级河湖长72名、镇级河湖长462名、村级河湖长1564名,全市各级河湖长年均累计巡河调研10万余次以上。推行“河长制+河长办+部门+基层河湖管护队伍”管护体系,完善“区(市)巡察发现为主、市巡察交办补充”、镇村级巡河“提醒+通报”工作机制。
(二)点面结合,凝心聚力破难题。按照“清存量、遏增量”总基调,在“四乱”问题整体动态清零基础上,市河长办先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影响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达300余次,集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800余项。建立省重点任务问题驻点跟踪落实机制,实行分区(市)帮包和网格化督导。联合沂沭泗局、南四湖局召集南四湖片区专项涉水督导会议8次,统筹解决沂沭泗流域历史遗留问题6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