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新增两类职业病,与你们的健康密切相关
2024-12-21 09:46 长沙晚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发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目录》有哪些调整?调整有什么意义?我们邀请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南华大学附属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聂云峰为大家解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何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由原十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调整后的《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目录》中除原有的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十大类外,新增了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以及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大类。
其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并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该类别;
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包括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同时,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为保持职业病归类的统一性,将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