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李佳宁 青岛报道
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执法办案情况,梳理了部分典型案件,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 青岛某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2024年8月,青岛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诱导旅游者,行程中通过增加另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20元、吊销经营许可证的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陈某另案处理,依法作出罚款、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青岛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2024年7月1日,执法人员根据巡查线索发现青岛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证,招徕游客季某某报名“港澳双飞五日游”,签订境内旅游合同并收取旅游费用6680元,属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680元,责令停业整顿七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曲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青岛某文旅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