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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2024-12-20 13:25   

  2024年8月19日,执法人员对青岛某文旅公司检查时,发现其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88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张某某未经许可经营在线旅游业务案

  2024年9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张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招徕并收取团费组织旅游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4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青岛某旅行社支付接待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案

  2024年4月,青岛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游客在大连段旅游业务委托给黑龙江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但向其支付的接待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停业整顿60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青岛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4年8月28日,青岛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在崂山风景区游览期间,存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李某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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