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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前8天,他被改判为死缓!怎么回事?

2024-12-25 12:02   检察日报

  2016年9月2日,临夏回族自治州检察院(下称“临夏州检察院”)认为,马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取他人财物后将其杀害,以马某林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向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沈红的亲属向马某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2018年4月,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马某林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万元。一审宣判后,临夏州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提出抗诉,甘肃省检察院支持抗诉,被害人亲属也提出上诉。2019年6月10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为何会作出如此判决、裁定?

  记者了解到,法院认为当晚与被害人联系的手机、与抢劫杀人埋尸行为有关的重要证据缺失;沈红乘坐马某林的车进入和政县后去向无法确定;马某林如何获取沈红银行卡及交易密码原因不清。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闭合性证据链,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判决作出后,甘肃省检察院在研究是否进一步提请最高检抗诉时,最高检第十一期西部巡讲团恰好到临夏州巡讲,巡讲团将案件情况带回了最高检。最高检高度重视,要求甘肃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复查。

  2021年11月30日,甘肃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犯罪现场进行复核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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