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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的破碎与重建——最高法一则不予核准死刑裁定背后

2024-12-25 14:28   人民法院报

  史志国想要再多赚一点钱。

  他年纪大了,腰腿患病,在西宁找不到零工,只能到高海拔的格尔木当保安,希望能够通过积极赔偿,得到“亲家”的谅解。

  2021年12月,史志国的儿子史某某当街杀死与他离婚四天的前妻王某某后,自杀未遂。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史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钱也许并不是最关键的问题。王某某的父母王富文夫妇表示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对史某某依法严惩。

  史志国陷入绝望。

  废墟

  恶性刑事案件像一颗炸弹,惨剧过后,犯罪者和被害人的家庭都只剩下“废墟”。

  从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起,鹿素勋就已经在最高法刑三庭从事死刑复核工作。这样的“废墟”,他多次目睹。

  作为史某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的承办法官,鹿素勋深知,死刑复核是适用死刑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慎之又慎。

  和大部分报请最高法核准的死刑案件类似,该案原审判决、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方面能否出现转机,在于被害人亲属是否有接受调解的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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