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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枣庄市新增城乡就业残疾人10304人

2024-12-26 08:31   海报新闻

  着眼新要求,兜牢就业底线。开展“一人一策”高校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采取建档立册、责任帮包、岗位推荐等举措,确保精准帮扶、高质量就业。3年来,全市237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除升学等暂不就业情况外,有就业意愿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保持100%。开发“帮富帮扶”残疾人城乡公益性岗位,累计帮扶2800余名就业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实现公益性岗位就业。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专场招聘等活动,重点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点对点”送工服务、招聘服务和就业直通车服务等帮扶举措,扶持300余人实现就业。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残疾人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就业帮助?

  萧飞: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一般年满16周岁)及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可以向当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机构会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就业服务机构还会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合作,推荐适合的残疾人求职者,并协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在求职成功后,就业服务机构还会进行跟踪服务,帮助残疾人在工作岗位上得到稳定的发展。

  记者:对于按比例就业有哪些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如何申报残疾人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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