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6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最高奖励举报人25.8万元
2024-12-26 14:31 海报新闻
案例3:举报查处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2024年2月,黑龙江省伊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伊春市某水泥公司存在未按原设计开采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该企业存在未按设计施工、未经设计变更批准私自改变运输方式、矿区内现运输车辆与原安全设施设计不符等问题,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伊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伊春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4万元。
案例4:举报查处无证特种作业
2024年3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市多家工贸企业存在无证特种作业情形。经查,有六家工贸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由相关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有关企业予以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9万元。
案例5:举报查处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