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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多个城市“不鼓励”,也有城市态度松动

2024-12-27 17:23   九派新闻

  12月27日,成都日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

  据悉,该《实施意见》旨在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发展管理机制。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成都市将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实施意见》指出:共享电单车与共享单车属于同质化出行方式,而且共享电单车也无法大规模取代私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自重大、速度快,未成年人扫码骑行、骑行不佩戴头盔、违规搭人、乱停乱放等问题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和风险。

  据《实施意见》,成都市共享单车100.8万辆的规模总量已满足总体骑行需求,与共享单车同质化的共享电单车不具必要性,故成都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接下来,成都已有共享电单车投放的温江、郫都、新津、彭州、邛崃五区(市),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管理。其他区域“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同时将严格查处清理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

  广州、上海、郑州、西安:不鼓励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多个城市不鼓励、不发展共享电单车。

  2023年5月,广州日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执法管理的有关建议》中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已经远远超出了广州市现有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现阶段暂无道路、停放资源可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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