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孩子生日餐被二手烟搅得兴致全无,法治日报:室内禁烟应成共识

2025-01-01 07:38   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漫画/李晓军

  “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近日,演员徐娇发文称,她在湖南长沙一家餐厅劝阻一名男士抽烟时,对方表示“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徐娇试图拍视频留证时,该男士抢走其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她的饭碗里。

  此事迅速登上热搜榜,引发了热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在室内公共场所苦二手烟久矣,“室内抽烟就算没有明文规定的地区,也应当有基本礼貌”“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强迫身边的人抽二手烟”。也有一些人认为,在没有张贴禁止吸烟标志的场合中,“为什么不能抽烟”。

  《法治日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3月,原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饭店等场所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多地也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少饭店、宾馆等室内公共场所也在显著位置贴有禁烟标识。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有法可依,为何现实中室内公共场合抽烟现象却屡禁不止?二手烟不仅对健康有害,也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室内公共场所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禁烟?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室内就餐吞云吐雾

  二手烟让人难忍受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