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偷垮”超市,为何处罚不同?
2025-01-03 06:22 国是直通车
第二,两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盗窃的,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在此情况下,涉案金额达不到标准不作为立案限制,只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
第三,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标准,也构成盗窃罪;
第四,如果没有达到盗窃罪的构罪条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何处罚不同?
赵女士称,其运营超市共20名员工,几乎都参与了盗窃超市财物。为什么其中8人被以盗窃判刑、2人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肖怡表示,法律规定检察院做出的不诉决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法定不诉,也称绝对不起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疑罪不诉,也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