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01-05 11:00 海报新闻
《实施意见》在县、乡、村三级职能发挥上作了统一安排。发挥县级综合医院“龙头”作用,在临床路径管理、资源共享、急诊急救等方面加快建设,对下要加强人才输出、技术帮扶、专科培养等,对上则要加大与城市医院、大型综合医院等的技术交流、培训学习等。在乡级,扶持一批薄弱卫生院,建强一批高水平卫生院,打造一批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中医特色卫生院和特色专科卫生院。在村级,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即:有观察诊查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以建立上下协同、连续服务的整合型服务体系为目的,持续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功能互补、优势合作、互利共赢的新发展格局。
打造一支“留得住、专业强”的乡村医生队伍
乡村医生的工作不是一次性诊治,而是要扎根农村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解决待遇偏低、发展空间有限等制约队伍稳定的瓶颈,《实施意见》对此开出“良方”,比如将乡村医生的补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后顾之忧”;又如,实施“弹性工资”制,允许根据村卫生室运行情况和乡村医生自身情况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对于注册全科并且在乡村地区工作实绩突出的,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等;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按照分类解决的办法,引导其按照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让乡村医生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