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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犯罪细节曝光:十年拐卖17名儿童,法院用多个“极”描述其罪行严重

2025-01-06 17:57   海报新闻

  其实,1963年出生的余华英,2004年9月就曾因犯拐卖儿童罪(使用假名张芸)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经减刑于2009年5月18日刑满释放。2022年7月19日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经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贵阳市女子看守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在杨妞花展示的这份终审裁定书中,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贵州高院用五个“极”描述了余华英的罪行及后果。

  贵州高院认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预谋拐卖儿童获利,通过精心准备租赁房屋,熟悉环境,购买糖果、冰棒等手段接近被拐儿童,取得被拐儿童信任后实施犯罪,其针对的是不特定的被害人,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余华英拐卖了十七名儿童,把儿童当作商品任意买卖,严重侵犯被拐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同时给被拐儿童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致使亲情离断,难以弥补,被拐儿童父母为寻找被拐儿童花费大量时间、金钱,辗转全国各地,有的父母为此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终。

  余华英还在五起犯罪中同时拐卖了同一个家庭的两名儿童,2004年就因拐卖另外两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系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死刑,故上诉人余华英及其辩护人所提“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该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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