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提前实施!国家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2025-01-07 12:54 大众新闻
《规程》中规定,参保人员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或达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年龄时,如有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6个月内,可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手续,提出衔接申请。《规程》明确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的具体操作流程,重复缴费的问题也有了明确的退费标准。该规程已从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山东省政府新闻办等
(大众新闻编辑 张春宇 整合 策划 李萌博)
责编:杨童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