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谈“涉企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
2025-01-07 18:26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目前,企业反映比较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作了明确要求,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1月7日,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法治宣传中心主任费翔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意见》的相关情况。
费翔红表示,《意见》要求能够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比如,关于企业的基本信息、有没有获得行政许可等情况,行政机关是可以通过内部信息共享等方式来获取的,就没有必要再去企业进行检查。”
《意见》要求,实施行政检查,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在一些地方在改进检查方式上进行了有益尝试和探索,在总结这些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意见》提出优化“综合查一次”等检查方式。“综合查一次”就是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比如,在餐饮行业的检查中,执法部门就可以对有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无餐具消毒设施、环境卫生状况等这些内容一并进行检查。”费翔红举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