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管理办法,必须具备这些条件
2025-01-09 15:15 大众新闻
调入区域内不得有村庄、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和非化工生产企业;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有社会道路穿越,具备封闭管理条件。
调入区域四至边界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调入及其周边区域,因园区安全管理需要,需对群众搬迁安置或社会道路迁改的,应制定搬迁安置或迁改方案,明确安置或迁改方式及完成时限,调整前相关资金和建设用地应基本落实。
两个及以上园区整合优化为一个园区的视同调区,应符合园区调区相关规定。
(大众新闻编辑 武宗义 整理)
责编:姜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