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天减至60天,山东优化药品审批流程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2025-01-13 15:25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一是加强企业服务指导。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工作要求,为省内医药企业提供前置服务。在企业药品生产技术调整过程中,搭建企业与国家药监局沟通的桥梁,点对点、全方位提供指导帮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这意味着改良后的药品能够更快地进入市场,为患者提供更多样化和优质的治疗选择,更好地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二是开展前置核查检验。承担国家药监局在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中的部分任务,在企业拟提交补充申请时,可由省药监局按照相关要求同步开展前置核查或检验,核查检验通过后上报国家药监局,大幅度压缩审评时间。这将有力支持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工艺,提高药品质量,加快技术迭代升级,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监管服务能力。不断强化药品审评、检查和检验人员队伍的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增强药品审评审批技术支撑能力,极大促进药品科学监管能力的提升。同时,加强药品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前置服务和全程指导,提高药品审评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三、改革试点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按照国家药监局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继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扩大改革试点综合效应,更好服务山东医药企业,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