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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9部门联合出台潍坊市建筑垃圾监管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全面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的临时贮存场所,要将建筑垃圾有序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处置场所。涉及占用耕地地块的恢复整改,要做到对建筑垃圾的彻底清运,还应按原有情况同步恢复田间道路、灌溉设施等农田配套设施,与周边相邻的农田配套设施相贯通,确保满足正常耕种条件,坚决防止简单覆土代替整改。

  《方案》明确,要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做到协作联动、信息共享,畅通线索通报渠道,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对于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魏 静
审签:于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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