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黑龙江一煤矿因安全事故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2025-01-16 13:20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明确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情形和程序。
1月15日,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发布的公告,因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5人遇难,决定将其移出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2019年,自然资源部在系统梳理总结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情况基础上,部署开展年度绿色矿山遴选,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的矿山企业,经自评估、第三方评估、省级遴选推荐后,被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根据自然资源部今年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全国已建成超4700家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
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提出,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按程序移出名录中不符合标准的矿山。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也曾在解读该通知时表示,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按程序移出。
根据此次印发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绿色矿山存在证照不齐、过期未及时延续或被吊销,受到行政处罚后在履行期限内未执行到位,违法开采特别是越界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将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被查实不符合《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且未能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的,也将被移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