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2025迎新春购物季”零售、餐饮消费券实施细则
2025-01-23 08:56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张言丽 淄博报道
1月22日,淄博市商务局发布《“2025迎新春购物季”零售、餐饮消费券实施细则》,明确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及数量等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消费提振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拟在春节期间发放“2025迎新春购物季”零售、餐饮消费券,具体细则如下。
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时间:2025年1月25日—2月18日。
(二)参加企业范围: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零售企业里的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企业、有餐饮业务的住宿企业报名,经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参与企业。
(三)领取消费券范围:淄博市民和在淄市外人员。
活动方式
(一)发放平台及数量。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用户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共计发放400万元,分50元(4万张,满200元可用)、100元(1万张,满500元可用)、200元(0.5万张,满1000元可用)3种。
(二)发放规则。共发4批次,1月25日(腊月二十六)、2月1日(正月初四)、2月5日(正月初八)、2月12日(正月十五),每天上午10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