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2025迎新春购物季”零售、餐饮消费券实施细则
2025-01-23 08:56 海报新闻
(三)领取规则。淄博地区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迎新春购物季”栏目下领取消费券。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活动期间,四批消费券,每个云闪付用户每个券值的消费券,仅可分别领取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当批领取未使用,下一批不得再次领取同一类型消费券;使用后发生退货的,视为已经使用,下一批不得再次领取同一类型消费券。
(四)核销截止时间。四批消费券核销截止日期分别1月31日24:00、2月4日24:00、2月11日24:00、2月18日24:00。
活动组织
(一)市商务局负责选定参与企业,会同银联借助多种媒体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市商务局会同银联负责对消费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绩效评价。
(二)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制作营销活动方案及签约协议模板,全程进行项目管理和监管,推动并监督活动落地执行。定期对宣传营销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满足数据分析要求。
(三)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从银联平台对消费券核销数据进行系统监控和人工监控,营销系统设置黄牛名单监控、工作人员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筛查,对违规交易进行监控,发现疑似套利企业立即停止其营销活动,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做好企业入网、受理改造、维护、收银员培训等工作。
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