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助企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超1200万元
2025-01-23 15:21 海报新闻
新法实施后,之前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大量被转移至行政复议机关。2024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已明显高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新法完善了复议审理程序,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法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需要在30日内审结,将原来60日的审理期限压缩一半。根据新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审理部分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从而提高了行政复议的效率。比如: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的、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这就要求复议机构的办案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行政争议的解决,既要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又要维护行政复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无疑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四是新法优化了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强化执行监督力度的同时,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是通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而形成的监督,执行直接、责任具体、履行监督有保障。新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针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为,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