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第十八期):《泰安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红线规定》政策解读
2025-01-25 10:49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一是“实”:各项“红线行为”都是在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中客观存在的,且更加聚焦于生产现场一线,比如采煤、掘进、巷修作业施工,危险作业管控等,都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生产行为。这一标准确保《红线规定》的具体对象实,管控内容实,最终能落实。
二是“严”:“红线行为”的确定,侧重现实影响较大、安全风险较高、造成危害较重的情节。凡是触碰“红线”的,依法按照自由裁量基准上限处罚,对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案双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暂时停止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且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这一标准确保《红线规定》带电长牙生威,强化法规震慑。
三是“细”:本次“红线行为”的确定,不仅关注重大隐患整改和隐蔽致灾因素治理等大的方面,还聚焦矿领导带班下井、井下职工携带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卡等细节行为,旨在让矿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进一步强化警醒意识。这一标准确保《红线规定》能层层传导安全责任,推动安全管理人人负责。
3、围绕《红线规定》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红线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给矿山企业划清底线、标明红线,各地下矿山企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