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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德州公布最新细则

2025-01-29 07:03   德州商务

汽车销售企业和所属销售人员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借政策实施之机抬高汽车销售价格,严禁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任何费用。对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可通过举报咨询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五)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市、县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六)本细则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变更,以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实施过程中出现影响政策执行的有关情形,本细则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2025年德州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和《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5〕3号)要求,做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工作,持续扩大汽车消费,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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