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取消医院用药品数限制,对病患用药影响几何?
2025-02-08 09:40 第一财经
金春林表示,近期以来,有一种社会观点认为,医院之所以不进或少进谈判药、进口药,是因为受到“用药数量限制”“药占比”等相关考核要求的钳制。但事实上,这一药品“进院”障碍已逐渐打通。实践中,由于药品加成政策的取消,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对于医院总额控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自身的药品使用动力不足。在此背景下,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申强调这一考核变化,旨在落实医院的主体责任。医院应该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确定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亦有业界观点认为,随着监管部门对于国谈药快速落地提出的严格要求,“取消医院用药品数量限制”的政策主要利好于谈判药物。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新版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随后,北京、上海两地医保局相继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新疆医保局此次亦明确,优化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协议管理。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已纳入单行支付管理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