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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网络造谣、恶意索赔等敲诈勒索犯罪 6件典型案例发布

2025-02-11 10:07   央视新闻客户端

  倡导被害人积极寻求法律保护。审判过程中发现,有的敲诈勒索被害人因为害怕隐私暴露不敢报警,有的被害单位因自身存在问题怕被追责或影响生产经营不愿报警,导致一些犯罪行为没有被及时制止和打击。通过此次公布典型案例,告诫不法分子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违法犯罪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也鼓励网络犯罪被害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报案寻求公安、司法机关的帮助,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警惕“裸聊”陷阱 以“裸聊”为诱饵敲诈勒索

  近年来,通过“裸聊”实施的跨境电信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大幅增长,并呈现出团伙化、链条化、国际化的特征。最高法发布一起利用“裸聊”进行敲诈勒索的跨境犯罪案件。

  2020年7月至9月,李某与胡某共谋,通过“裸聊”方式实施敲诈勒索,他们提供场地、设备、技术,并招募“客服”“枪手”,纠集了多名同伙偷渡到缅甸。

  在李某的指使下,“客服”冒充女性引诱被害人“裸聊”,并趁机录制不雅视频,向被害人手机植入病毒,读取手机内的通讯录信息,之后将不雅视频、手机通讯录交给“枪手”,再由“枪手”以散布不雅视频相要挟,索要钱款,向30余名被害人索要了70余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五千元;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同退赔被害人财产损失。

  向网络平台商家恶意索赔敲诈勒索 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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