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住房公积金最新通告!
2025-02-12 15:35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相关办理材料,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注销账户。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居德州”小程序等渠道办理提取业务,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二)线下渠道。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及代办银行网点可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变更、提取等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定期梳理、核实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信息,信息不准确的及时予以变更;对已离职并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要积极联系提醒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二)我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分批次公布长期封存账户名单,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经公告到期后,仍未办理提取销户或转出等相关业务的,我中心将把其账户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此后若再来领取,提取金额将按纳入增值收益当日的本息合计计算。
(三)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如有问题和建议,可及时咨询0534-12345、0534-12329热线,也可联系各县(市、区)代办银行网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1:各代办银行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2: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及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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