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停业整顿!山东省应急厅曝光5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典型执法案例
2025-02-14 17:31 海报新闻
案例二:山东某安全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失实安全评价报告案
2024年11月29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山东某安全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为山东某药业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开展检查,发现评价报告未对企业西侧架空电力线的安全间距进行辨识,且企业1#、2#、3#生产车间与西侧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2.1条、《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4.1.5条的规定要求。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关于安全评价报告失实情形认定标准,应当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失实。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对该机构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山东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关键危险因素漏项,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案
2024年5月11日,青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某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山东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为其出具的某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未对罐区北侧的1处危废间(划入爆炸危险区域)进行评价。经调查,该机构于2022年5月至12月,对山东某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存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