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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聚餐不得使用四季豆” 四川泸州这一规定引热议

2025-02-19 06:13   封面新闻

  近日,四川泸州发布消息,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2月23日起施行,其中,“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这一新规定引发热议。有网友反对,认为“管得宽”,也有网友支持,表示可“规避风险”。

  泸州:并非首次出台 全省2020年起就已有规定

  根据《管理规范》,其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单次聚餐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乡厨在泸州市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在《管理规范》中,“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这一具体规定引发网友讨论。有网友反对,认为此举“管得宽”,质疑“吃了一辈子的四季豆, 酒席为何不能用了”?也有网友支持,并现身说法“曾经中毒又拉又吐”,表示可以“规避风险”。

网友评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泸州出台此次《管理规范》前,2020年8月出台并沿用至今的《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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