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走了,叔姑舅姨9人争遗产,房产为何收归国家?案例释法→
2025-02-25 20:52 央视新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法官讲,这一规定确立了民政部门在特定情形下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新职能。但是实践中,也有不少困难。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冬梅:自遗产管理人制度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受理了诸多的申请,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并参与继承纠纷的案件,实践中也遇到了诸多难点,比如说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及第二顺位继承人查明难,及被继承人的遗产查明难等等问题。
据统计,上海市徐汇区有3000余名孤寡老人,遗产无人继承的案例并不少见。为了能够将民法典相关规定落到实处,2024年8月徐汇区人民法院、民政局、司法局签订了《关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协同管理工作机制》,根据这一机制,徐汇区法院、民政局、司法局设立了一个小组,三家单位三位联系人对于案件遇到的一些难点充分沟通。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 欧春云:比如说被继承人去世了以后,他究竟有没有继承人,他这些遗产究竟有多少?他债权债务都有什么?他的遗产处于哪个领域?很复杂,需要信息相互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