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办发布3月份安全风险提示和典型事故(灾害)警示案例
2025-02-26 09:33 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
3月份,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人流、车流、物流频繁,建筑施工、工矿企业、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高。春季大风天气多,是各类火灾高发期,特别是农事用火、野外踏青活动易引发森林火灾。气温回暖,工厂、市政、农村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活动增多,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三月份典型事故(灾害)警示案例
一、工矿企业事故
1、辽宁省抚顺市瑞鑫源矿业有限公司“3·13”较大非法采矿坠罐事故。2024年3月13日9时38分许,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瑞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非法采矿坠罐事故,造成3人遇难、1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该矿6名留守人员借排水之名私自组织非法采矿,违法使用提升系统运送盗采人员过程中,钢丝绳腐蚀断裂,造成罐笼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2、贵州省仁怀市苍龙街道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3·15”较大坍塌事故。2021年3月15日19时23分许,贵州省仁怀市苍龙街道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0.47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劳务公司组织混凝土工人在裙楼女儿墙模板及支撑体系无有效加固的情况下,一次性浇筑混凝土高度过高、顺序错误,在终点端一次浇筑到压顶高度,由于压顶外挑,导致模板及支撑体系向外侧倾覆坍塌,推倒脚手架,致使4名工人高处坠落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