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
2025-03-07 20:25 央视新闻客户端
3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
问:我们关注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请问中国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贸易有何规定?对管制的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出口有何管理规定?
答:近日发布的《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向各界人士和国际社会全面、深入地介绍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立场、举措和成效。
中国建立了完备的易制毒化学品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基础,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为支撑的法规体系。公安、商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海关、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等各环节进行监管。
中国目前已将4-ANPP、NPP、4-AP等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列为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在出口管理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对包括上述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在内的易制毒化学品,实施严格的出口许可审批和国际核查。商务部审批出口许可证前,先由公安部通过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出口前通知书系统(PEN)”,向进口国政府主管部门发送核查请求。商务部在收到公安部转来的确认出口合法性的核查结果后,依法为相关企业办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时,海关部门依据企业申报材料和提供的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