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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3-10 09:11   兰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沟上社区其他林地,西至沟上社区其他林地,南至沟上社区其他林地,北至沟上社区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沟上社区。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王义庄村乔木林地,西至王义庄村乔木林地,南至王义庄村乔木林地,北至王义庄村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李官镇王义庄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东墠村工业用地,西至山东瑞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南至东墠村工业用地,北至山东瑞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东墠村工业用地,西至东墠村工业用地,南至东墠村工业用地,北至东墠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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