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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3-10 09:11   兰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振锋;电话:0539-8051828;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责编:李 静
审签: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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