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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一老人从救护车上“颠”下导致脑出血?卫健委回应:在调查

2025-03-12 16:49   海报新闻

  对于上述事件中所涉行为的法律关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救护车没有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涉嫌违法。

  付建表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19条明确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医师和护士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考核合格。

  “如果当地有关院前急救的政策中允许家庭医生进行急救,但仅安排一位家庭医生并且兼任司机仍不符合规定,这在客观上无法使得病人及时得到救助,调度人员应当尽快调配医护人员随行。在换车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老人摔倒,这也表明急救工作人员不符合培训标准,医院方存在过错。”不过,付建提到,如果家属认为换车操作不当行为与老人病情有因果关系,则需提供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以及老人就医前后身体健康状况对比、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可先与医院协商,请求医院赔偿一定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损失,协商不成可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因果关系关联度。”

  (注:救护车A、救护车B为行文方便所写,并非原话)

  

责编:吴军林
审签:郑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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