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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评 | “3·15” 不应是企业的危机公关“演练场

2025-03-14 18:49   鲁中网

  鲁中网记者 孙蕊

  年年“3·15”,年年有新“坑”。

  每年“3·15”前,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陆续被曝光,打假与维权成为舆论场热点。面对“3·15”这场大考,被曝光的企业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危机公关流程,从诚恳道歉到全面整改,妄图用一纸声明结束公众争论。这种现象折射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正逐步成为企业的“道歉表演日“。

  近年来,“3·15”曝光了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反映出直播带货、新能源汽车、食品安全等消费领域,仍旧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售后困难等消费痛点。尤其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等领域,暴露出的问题极大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也阻碍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3·15”对不法企业的曝光,是对消费行业的震慑。曝光之后,相关企业纷纷道歉并开始整改,监管部门也展开了治理行动。

  道歉诚恳,整治迅速。企业在“3·15”之前战战兢兢,但在日常的365天内为所欲为。如果能在经营活动中恪守规则,守住安全生产线,又何至于在“3·15”这天成为舆论焦点。一些企业十万火急在深夜发声,到底是真的反思自身问题还是为了扑灭舆论不得已而为之?甚至风声过后,故态复萌,抱着“浑水摸鱼”的心态应对消费者维权。3·15不是公关团队的“表演时刻”,挥霍消费者信任、丢掉社会责任的企业,注定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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