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人!东营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啦!
2025-03-17 09:33 海报新闻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民医院(东营市妇幼保健院):
0546-8901139,8901617
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
0546-8811526,8811475
东营市疾控中心
(东营市疾控中心东营开发区分中心):
0546-6231499
监督电话: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46-8338575,833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