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死2伤,连续爆燃20余次!永州宁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2025-03-21 15:59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0月10日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东溪街道石板塘村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过火面积113.9平方米
直接经济损失42.55万元
近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
《永州宁远“10·1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
该起火灾事故是因
起火建筑一楼门店经营者
点燃的蚊香在夜间闭店后
未作熄灭处理
从而引燃周边可燃物
所导致的一起较大火灾事故
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分前后两栋,均为砖混结构,户主均为乐某万。该自建房前栋为三层楼房,一层为门面,二、三层为住宅,后栋为一层平房。起火建筑前栋一层为鑫盛旺汽车配件批发店门面营业区,经营负责人为胡某旺,后栋为其仓库及生活区。
事故发生经过
10月10日18时30分许,承租人胡某旺的妻子黄某娇点燃一柱蚊香(约50厘米长),随后插入空奶粉罐,放在一楼门面收银台与第一排货架之间,蚊香朝货架倾斜,距货架上装有化油清洗剂的纸箱约20厘米。
20时18分许,有两名顾客进店购物,胡某旺反映当时客人有抽烟行为,20时30分顾客离开。之后,乐某万一家人陆续回来。
21时55分,一楼门面关灯关门。22时12分,第三名顾客进入鑫盛旺汽配店购物,22时16分离开,22时17分返回,22时19分离开;22时15分,第四名顾客进店,停留约3分钟,22时24分离开,未见异常情况。
22时25分许,一楼灯熄灭,胡某旺到后栋一楼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