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可7天无理由退订?
2025-03-22 14:31 中国新闻周刊
2023年时,北京市房山区38个在售楼盘项目还曾以自发联盟形式自愿承诺,购房者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提出退房的,30天内定金退还到位。
虽然类似“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已经在一些地区或楼盘小范围实施,但如何切实保障该政策能够顺利实施也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明确实施“7天无理由退订”的楼盘,需在销售现场显眼位置公示“7天无理由退订”相关规定。购房者交付订金时,应与开发商签订订金协议,协议中要注明“7天无理由退订”条款。
李宇嘉还提到,当前不少购房者在交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如常见的“2万抵5万”“5万抵10万”形式时,仅收到收据,却未签订定金协议。而且,若开发商售楼现场没有明确定金退订流程及时限,很容易为后续定金退还难埋下隐患。
为保障“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的有效实施,李宇嘉认为,还需畅通定金未退还情况下的投诉渠道,明确投诉受理主体,避免购房者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此外,他建议设定一个公共账户,明确订金应先存入公共账户,自交付订金起7天后,方可转至开发商的预售账户。若购房者在7天内申请退订,订金可直接从公共账户原路退回。倘若订金已转至开发商预售账户,退款操作可能会面临一定难度。
此外,他还建议,对于那些承诺“7天无理由退订”却未履行的开发商,应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以此促使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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