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43人!德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2025-03-25 07:05   德州人社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党员身份、学生干部、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等相应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党员身份、学生干部、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等相应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

  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灯塔—德州党建”、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