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食品保质期容易找、不用算
2025-03-31 09: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标识办法》在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衔接的基础上,在规章权限内规定对食品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可以对违规对象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问:如何解决食品标签上日期“找不到”的问题?
答:《标识办法》从食品日期标注的位置入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应当在包装上设置独立区域具体标注,且标注的具体日期不易脱落。若独立区域未设置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清晰准确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标注具体日期的部位应当易于查找。
问:如何解决食品标签上日期“看不清”的问题?
答:《标识办法》从食品日期标注的颜色对比和字体大小入手,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应当采用与背景颜色对比明显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进行标注,其中,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应当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保证清晰识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注的字体最小高度要求从目前的1.8毫米整体提升至3.0毫米,对包装最大表面面积不足35平方厘米的则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2.0毫米。
除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标签字体大小,《标识办法》还整体提升了标签字体大小要求,在现行预包装食品标注字体最小高度1.8毫米的基础上,根据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分层次提升字体大小要求,其中,包装最大表面面积超150平方厘米的,字体高度一般不小于2.0毫米;最大表面面积超400平方厘米的,字体高度一般不小于2.5毫米。
问:如何解决食品标签上保质期“不易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