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如何结清原商业贷款?哪些银行能办?济南房贷“商转公”热点答疑

2025-04-02 07:05   济南报业全媒体

  资料图

  4月1日起,《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施行,减轻缴存职工家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压力。针对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商转公”过程中的疑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答疑:

  1.转公积金贷款适用哪些群体?

  答:转公积金贷款面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济南市缴存职工,因资金流动性原因,异地缴存职工暂不纳入此范围。同时借款申请人是原商贷的主借款人且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2. 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济南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且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2)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或转移)房屋抵押登记条件;

  (3)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时间的要求;

  (4)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5)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6)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无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7)不存在中心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的情形。

  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申请?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