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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德州一公司被处罚!

2025-04-05 07:15   宁津政府网

  4月2日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宁津县环宙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发布行政处罚告知书

  具体如下

  宁津县环宙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3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宁津市监罚告〔2025〕128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宁津市监罚告〔2025〕128号),内容是:你单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连续两个年度(含两个年度)以上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未缴纳社会保险,我局执法人员经过实地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停业处于未经营状态。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宁津市监罚告〔2025〕128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534-5539609 0534-5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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