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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多所学校可签“保本”协议?家长、学校、当地部门等多方回应

2025-04-12 00:34   海报新闻

  律师:签“保本”协议或涉及虚假宣传、欺诈风险

  营利性民办学校一次性收取3年学费、签署“保本”协议的行为是否合规?

  4月10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娟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学期或者学年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行。

  其中,王娟指出,《河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其他民办学校按学期收取。学校不得跨学年(期)收取。收费标准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实践中,存在学校因签订保本科升学协议收取费用,被当地教育局责令整改并退还约定金额的案例。”针对学校签署“保本”协议的行为,王娟认为,签署该协议可能涉及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的风险。如违反规定,涉事学校将面临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此外,王娟介绍,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当地部门:签“保本”协议不合规,将核实处理

  4月11日,记者针对相关情况分别致电了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滨湖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等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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