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首付、提额度、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 菏泽公积金政策大调整
2025-04-12 13:53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张芳 菏泽报道
4月11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
降首付 提额度 优化多项政策措施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涵盖多个方面。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交易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这一调整将降低改善型住房需求者的购房门槛,减轻其首付资金压力。
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得到了提高。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买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升至8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这有助于满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促进现房交易市场的活跃。
在提取政策上,取消了异地购房提取的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缴存人在菏泽市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或户籍凭证。不过,在提取业务异常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仍需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按原规定提供相关凭证。
为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除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还支持提取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购房人父母、子女需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以契税凭证出具时间为准。同时,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情况不适用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