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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吹”来的损失,谁担责

2025-04-14 09:41   人民日报

  原标题:强风天气下,物品坠落、树木倾倒——大风“吹”来的损失,谁担责(新闻看法)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大风来袭,屋顶的杂物、屋旁的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责任人能以“风太大不怪我”免责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此前发生的相关案件,进行法律提示。

  物品坠落砸到车辆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损失

  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辆被大风吹落的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

  然而,物业公司却提出,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

  “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办案法官李亚丽介绍,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人,有义务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更需加强巡查,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辩解,李亚丽说,自然灾害能否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关键在于判断极端天气是否超出气象预警范围、行为人是否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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