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招牌禁用“红蓝”,城市治理不能如此要“面子”
2025-04-14 19:33 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关于河北省三河市商户被要求禁用“红蓝”招牌的报道,引发关注。多条街道的商户表示,接到城管部门“整改”通知,有的招牌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拆除,有的商户自主更换或刷漆,还有商铺老板发视频提醒顾客广告牌更改颜色别走错。
商铺招牌是商户招揽生意的“名片”,也是体现商铺经营特色的标识,是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招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合乎公序良俗,使用什么颜色,相关部门该保持审慎,不宜过多干涉。如果为优化城市整体形象,对商铺招牌进行规范,调整影响市容市貌的牌匾,并非不可,但需合法合规,程序和措施应该合理可行、完备周延。有关部门在措施出台前,理应多听听各方特别是群众意见。以行政指令简单强制统一招牌颜色,明显损害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增加商户经营成本,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和不便,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一种伤害。
城市治理,不能光看“面子”是否光鲜亮丽,更要看“里子”是否真正让群众得实惠、有助于安居乐业。与其在招牌颜色上费心思,不如认真帮助店铺商户解决“成长中的烦恼”“发展中的问题”,真正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消费体验,保障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