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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点开”不等于“超低速”,多地出手治理“龟速车”,如何认定、怎么处罚?

2025-04-22 12:00   中国之声

  徐海丰举例,比如2月28日在成温高架路上,一辆黑色小轿车以43km/h的速度行驶,而当时该路段的平均车速为67km/h,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该小轿车被7辆车超过,因此可以将其认定为“龟速车”。而一旦“龟速车”被系统锁定,智慧交通平台可以立刻开启“组合式”处置。

  徐海丰:一是通过道路前方的LED诱导屏实时发布检测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驶,不要分心驾驶;二是对一周以内多次被定义为“龟速行驶”车辆的驾驶人,精准推送交通提示短信,提示保持安全车速;三是对这部分车辆进行视频回溯,通过卡口视频逐一核实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是否有接听电话、玩手机这类分心驾驶行为,查实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将面临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龟速行驶”车辆的驾驶人收到的提示短信

  这一套“提醒+处罚”双管齐下的管理,目的就是让快速路真正“快”起来,并且安全起来。徐海丰介绍,下一步,成都交警将结合测试效果,在全市绕城高速、全市进出城快速路全面应用这一“龟速车”治理系统,针对发现的高频慢速巡游营运车辆,还将约谈所属企业和相关平台,从源头加强管理和监督,全力缓解“龟速车”造成的拥堵。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分析认为,当下治理“龟速车”,首先要明确法律边界,比如以分心驾驶作为认定“龟速车”的执法依据并加以处罚;在此基础上,还要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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