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实验中学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
2025-04-24 14:55 潍坊实验中学官网
(3)潍坊市(峡山区外)网球特殊才能志愿录取
潍坊市(峡山区外)网球特殊才能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录取底线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正式录取,剩余计划纳入民校生志愿计划。未达到录取底线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参与后续志愿录取。达到录取底线数多于录取计划数,参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依据考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学科目不再设置普通生底线要求)。未录取考生根据个人志愿后续志愿录取。
(4)民校生志愿录取
民办志愿按照上述普通生录取中第三部分(普通生的录取办法)组织录取。民办第一志愿(含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或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后下一个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已录满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录取民办第二志愿;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补录批次志愿录取方式参照常规批次志愿执行。
六、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实施。符合条件的考生,潍坊市内初中毕业生向初中学校申报;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生、户籍在峡山区,符合我市特殊考生条件的于5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峡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上报。
七、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公布时间进行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查询,届时我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新生报到事宜。
八、收费标准
1.公办生:学费800元/生/学期,住宿费800元/生/学期
课本费500元/生/学期。
2.民校生:学费11000元/生/学期,住宿费800元/生/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