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实验中学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
2025-04-24 14:55 潍坊实验中学官网
(1)户籍在峡山区而学籍在峡山区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潍坊市各县市区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市直初中学校、潍城、奎文、坊子、高新、寒亭、滨海、经济)普通高中志愿拟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与户籍在峡山区外潍坊市区(如潍城、奎文、坊子、高新、寒亭、滨海、经济)而学籍在潍坊市各县市初中学校(潍坊市各县市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拟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身份证号。
(2)在潍坊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初中学校或户籍均不属于峡山区,但工作或居住地在峡山区、普通高中志愿拟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身份证号。
(3)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区,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初中学校提供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潍坊市以外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所在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报考市属普通高中的,由市教育局组织认定)并在高中学校网站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级。